從死蔭幽谷走回來的人—神如何翻轉我的生命
◆和平教會院長 張新明
我深深相信,人生從來沒有偶然,一切都在神的掌權之中。尤其我的婚姻,更讓我親眼見證——神的話語絕不落空,祂的應許必要成就。
那段日子裡,我經常為未來的另一半迫切禱告。我不斷尋求神,希望明白祂為我所預備的人究竟是誰。
有一天,神清楚地對我說:
「你的妻子,第七天就會出現。」
坦白說,當時的我並沒有完全相信。我的心裡仍充滿疑惑與不安,我甚至懷疑,那是否真的是神的聲音。
後來,我前往中華祈禱山,參加三天禁食禱告聚會。聚會中,一位牧者帶領我們尋求神對生命的旨意,也鼓勵我們安靜等候神的聲音。
那三天裡,我不斷向神呼求,將自己的未來完全交託給祂。
然而,令人震撼的是——當聚會結束返家後,第七天,我真的遇見了如今的太太。
那一刻,我終於徹底明白:
神所說的每一句話,都必定成就;神所應許的,絕不落空。
正如聖經所說:
「天地要廢去,我的話卻不能廢去。」馬太福音二十四章35節。
婚姻不是童話,而是十字架的功課
剛認識太太時,一位神的僕人曾對我說:
「你的太太很漂亮,但這條路並不容易,你一定要好好禱告。」
當時,我並不明白這句話背後的重量;直到真正走進婚姻,我才深刻體會其中的真實。
婚姻,不是浪漫童話,而是生命的熬煉;不是短暫激情,而是一場彼此磨合、彼此成全的操練。
一路走來,我們經歷過衝突、低谷、掙扎與考驗,也曾在壓力與傷痛中幾乎喘不過氣。然而,每一次風暴,我們都是靠著禱告與信靠神,一步一步熬過來。
感謝主,即使風浪再大,祂依然保守我們的家庭,使我們沒有被擊垮。
我愈來愈明白:
真正維繫婚姻的,不只是愛情,而是神的恩典;不是人的熱情,而是神的憐憫。
正如《詩篇》所說:
「若不是耶和華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勞力。」詩篇一二七篇1節
一場幾乎奪命的車禍
民國一一一年三月八日,是我一生永遠無法忘記的日子。
那天早上,我正準備前往上班。沒想到,一名遭警方追捕的通緝犯,竟駕車高速衝撞,從後方狠狠撞上我。
就在那一瞬間,我整個人被撞飛出去。
當時,我的傷勢極其嚴重:
雙腳骨折、手骨骨折、四根肋骨斷裂、胸腔多處粉碎性骨折,甚至有十二處斷骨插入肺部。
醫生看到我的情況後,幾乎判定我已經沒有希望。
後來,太太告訴我,當時醫生甚至對她說:
「情況太嚴重了,我們只能盡力搶救,當作最後一搏。」
然而,人看為不可能的事,在神卻仍然有道路。
因為神從未離開我。
聖經 說:
「在人這是不能的,在神凡事都能。」馬太福音十九章26節。
昏迷十四天,我親眼看見耶穌
車禍之後,我陷入長達十四天的昏迷。
那十四天裡,我完全不知道外界發生了什麼;但就在昏迷之中,我卻看見一個極其真實、極其震撼的異象。
我看見耶穌從客西馬尼園緩緩走出來。
祂一步一步向前行,在被捉拿時,親自背起沉重的十字架。
那畫面無比清晰,真實得令人顫抖,彷彿就發生在我眼前。
就在那時,耶穌親自對我說了一句話:
「要認識我、要包容人、要愛鄰舍。」
那聲音深深刻進我的生命裡,直到今日,仍然震動著我的靈魂。
正如主耶穌所說: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7至39節。
十四天後,我終於醒來。
然而醒來後,我才知道,自己的身體幾乎全毀,全身無法動彈,甚至連最基本的行動能力都失去了。
但也就在那最黑暗、最絕望的時刻,神再次用祂的話語堅固我。
「我從前風聞有祢,如今親眼看見祢」
神讓我想起約伯記四十二章5節:
「我從前風聞有祢,如今親眼看見祢。」
過去,我只是從別人的口中聽見耶穌;但經過這場生死交關的經歷後,我是真真實實地經歷了祂。
我知道,若不是神親自保守,我今天早已不在人世。
詩篇如此說: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祢與我同在。」詩篇二十三篇4節。
如今,我仍能站在這裡分享見證,不是因為自己有多剛強,而是因為神的恩典托住了我。
是神,把我從死亡邊緣拉了回來;也是神,重新翻轉了我的生命。
苦難沒有毀掉我,反而使我更認識神
曾經,我以為人生最重要的,是平安順遂、一帆風順。
但經歷這一切之後,我終於明白:
真正的信仰,不是在順境中的口號,而是在絕望裡,仍然相信神與你同在。
車禍沒有奪走我的生命,反而讓我更深認識耶穌;痛苦沒有擊垮我,反而讓我學會愛、憐憫與饒恕。
如今的我,比過去更珍惜生命、更懂得感恩,也更加明白:
人活著,不只是為了自己,而是要活出神的愛,成為別人的祝福。
正如羅馬書所說: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章28節。
感謝主,祂救了我;更感謝主,祂重新塑造了我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