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深淵中的呼喚,我如何遇見耶穌
◆張美香
命途乖舛,尊嚴盡失
我原生於一個溫馨、和樂、彼此扶持的家庭,童年歲月單純而明亮。然而,自民國七十三年嫁入閩南人平地家庭之後,命運急轉直下,人生自此改寫。只因我是原住民,婆家對我冷眼相待、言語輕蔑,將我視為外人,甚至不屑一顧。彼時我已懷有身孕,對方在「奉子成婚」的壓力下勉強應允婚事,卻口惠而實不至——說好迎娶,卻杳無音信。我苦等一年,孩子早已呱呱落地,消息卻如石沉大海。最終,我只能抱著初生嬰孩,在娘家草草辦了一場「沒有新郎的喜宴」。那一日,鑼鼓喧天,卻無人為我撐起尊嚴;賓客滿座,卻無一人能填補我心中的破碎。
自此以後,怨懟在我心中日益滋長,無助與羞辱如影隨形。我曾是溫順聽話的女孩,如今卻被現實逼入絕境,內心反覆叩問:「我還能怎樣活下去?」正如經上所說:「人心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利米書十七:9)。我開始對世界失去信任,也逐漸對自己失去盼望。
沉淪放縱,靈魂失序
在無邊的絕望中,我選擇以放縱作為逃避。酒精成為麻痺痛苦的工具,舞廳成為暫忘現實的場所。我不再工作,不再自律,日夜顛倒、縱情聲色,將自己推向更深的黑暗。親友見我判若兩人,無不震驚與惋惜——那個昔日乖巧順從的女孩,竟在一夕之間墮入放蕩與悖逆。可是,他們不明白,我的笑聲背後,是被撕裂的心;我的狂歡之中,是無法止息的空虛。
我愈想報復這個世界,卻愈被自己的選擇吞噬。罪的捆綁,使我失去方向,也失去自我。正如經上所言:「罪的工價乃是死。」(羅馬書六:23)。那時的我,雖仍活著,卻早已在靈裡枯萎。黑暗不只在外在環境,更深植於內心深處。我一次又一次問自己:「這樣的日子,何時才是盡頭?」
微聲呼喚,轉向光明
就在我沉淪最深之際,一次在舞廳狂歡時,我忽然在靈裡聽見一個極其微小卻清晰的聲音:「孩子,回頭吧!去找耶穌。」那聲音不張揚,卻直擊我心,使我當場震撼不已。那一刻,我內心湧現出一股難以抗拒的渴慕,彷彿在黑夜中看見一道曙光。我開始尋找——不是因為我明白什麼,而是因為我再也無法忍受原本的自己。
不久之後,我搭上一輛計程車,車內貼著「耶穌愛你」的字樣。我鼓起勇氣問司機:「你信耶穌嗎?」他平靜地回答:「是的。」我立刻說:「我想認識祂。」於是,他將我帶到教會。在那裡,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何謂愛、平安與喜樂——那不是短暫的情緒,而是一種從內心深處湧出的安穩。正如經上所言:「我留下平安給你們;我將我的平安賜給你們。」(約翰福音十四:27)。一個月後,我受洗歸入基督,人生自此翻開新頁。
信仰爭戰,光中堅立
然而,信主並非終點,而是爭戰的開始。家人強烈反對,嚴禁我接觸任何與耶穌相關之事,甚至逼我在「家庭」與「信仰」之間二選一。我陷入極深的掙扎——我不願失去家庭,更不願放棄那剛得著的光。就在我們談及分離之際,一件難以言喻的經歷臨到我:忽然,一道強光自天而降,將我籠罩其中,轉瞬之間,我彷彿被帶入另一個世界。那裡充滿難以形容的平安與榮美,遠超人間一切景象。
隨後,我聽見一個聲音對我說:「不要怕,我與你同在;我必賜你能力,使你忍耐到底。」那聲音權威而溫柔,使我內心大得安慰。正如經上所言:「你不要害怕,因為我與你同在;不要驚惶,因為我是你的 神。」(以賽亞書四一:10)。當光消散,我回到現實,卻帶著前所未有的確據。雖然家人不信、外人難解,但我知道,我不再孤單。
跌宕復歸,恩典再臨
然而,人性的軟弱,使我未能長久持守。民國七十六年至九十年間,我到教會的次數屈指可數,生命再次滑落,陷入罪的泥淖。信仰的火焰一度熄滅,黑暗重新佔據我的生活,我的見證變得黯淡無光。就在此時,我的女兒卻悄然被光照,在九二一大地震之後,她開始進入教會服事,並為我不住禱告。她的虔誠與堅定,如同一面鏡子,使我重新看見自己的敗壞,也喚醒我沉睡已久的良知。
我開始悔改,重新尋求上帝。正如經上所說:「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二九:13)。神也差派祂的僕人前來關懷我,與我分享見證,使我再度被激勵。我深知,這一切並非偶然,而是恩典的臨到。當我再次立定心志依靠主時,奇妙的改變也隨之發生——家人的態度逐漸轉柔,不再敵視,反而開始尊重我的選擇。破碎的關係,在恩典中慢慢修復。
榮耀歸主,見證不息
回首一路走來,我深知自己曾跌入何等深淵,也更明白是誰將我拉回光中。若非主的憐憫,我早已迷失於黑暗之中。祂不僅拯救我的生命,更醫治我的家庭,使破裂得以重建,使羞辱轉為榮耀。正如經上所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羅馬書八:28)。
如今,我願將一切榮耀歸給上帝。我的生命不再屬於過去的傷痛,而是屬於那位使我重生、賜我盼望的主。這不只是一段經歷,更是一個確據:在最黑暗之處,光仍然存在;在人看為絕路之時,神早已預備出路。我的故事尚未結束,但我已知道,未來的道路,必有祂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