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告主名的,必要得救
◆見證/張美瑤
在眾聲紛擾中持守所見
民國七十八年三月一日,我認識了雲先知所帶領的曠野醫病布道團,隨隊走遍全省各地,投身佈道半年有餘。其間,我親眼所見其人行事為人,並非憑己意而動,乃是遵行神旨,流露出基督的馨香與生命的實際。這些經歷,使我心中篤定:這條路,是出於神,而非出於人。
然而,我的外子因聽信傳統教會對曠野事工的種種流言與攻訐,漸生疑懼,最終退出事奉。其後,他多次帶我前往苗栗禱告山,接觸所謂「靈命充沛」的牧者,試圖證實雲先知乃憑己意行異能、滿足自我。但在我心中,這些說法終究站立不住。屬靈的事,本不在於耳聞議論,更不在於人的聰明推論;若非出於聖靈啟示,再多言辭也不過徒增紛亂。
面對眾說紛紜,我選擇持守自己在神面前的看見。最終,我與婆家分開,各自獨立生活。人雖分離,神卻未曾離棄。反倒在看似孤立的光景中,祂的同在愈發真實,並且屢次在我們家中顯出作為,為日後更大的轉變預備道路。
管教臨到,轉機開啟
外子雖屢見神蹟,心卻仍舊剛硬,不肯回轉。直到民國八十五年十二月七日,我們之間爆發劇烈衝突。表面是爭執,實際上,我心中極其清楚——這是神親自動工的時刻。
當時我對他說:「孩子、房子、車子,我都可以無條件給你。」因為我明白,那些正是他所倚重的;而我唯一所求,是能脫開一切牽絆,前往上光祈禱院專心受造就。就在我作出這樣決定的同時,神也開始在他身上施行管教,使他心生恐懼,甚至不敢獨自如廁、不敢在家中居住,只得暫宿婆家,口中更說出近乎訣別的話。
這正應驗經上所言:「故此,你們要順服神,務要抵擋魔鬼,魔鬼就必離開你們逃跑了。你們親近神,神就必親近你們。」(雅各書四章7至8節)人若不肯順服,神便親自介入;管教雖重,卻是出於愛,為要使人回轉,不致沉淪。
同月十四日,曠野福音歌舞團在彰化有演出,我趁機前往尋找雲先知。未料先知未至,卻在當地與外子相遇。這看似巧合,實則 神的安排。我們遂一同前往上光祈禱院參加造就,直至十二月二十八日。期間,神持續動工,使他心志逐步鬆動,為接下來更深的經歷鋪路。
生死關頭,顯明神的大能
十二月最後一個禮拜六,神藉著我的口清楚指示:「先生暫時不可回家。」然而外子仍堅持己見,執意返家。我只得順從。凌晨一時自宜蘭動身,約三、四時,他的腳忽然無故腫起。我心中明白,此事必有神的美意,遂勸他留下就醫,自己則先行返家。
當日中午,他回到家中時尚可行走,不料下午二時,腳痛再度劇烈發作。我並未驚慌,因我知道這乃神的手在引導、在管教。當他為病痛禱告時,聖靈感動臨到,清楚指示:「帶他回上光祈禱院。」於是,我們立即動身前往。
豈料,才抵達休息片刻,一名孩童匆忙來報:「你兒子在游泳!」外子心中一沉,直覺不妙,立刻奔向魚池。眼前景象令人心碎——孩子已漂浮水面,毫無氣息。外子不顧一切跳入池中將其抱起,卻見孩子全無生命跡象。
在那極度緊急的時刻,我們原可選擇立即送醫,但我心中清楚:從祈禱院到醫院尚需時間,而孩子已停止呼吸三、四十分鐘,人力已至極限,唯有轉向神。我們遂抱著孩子,直接來到神面前迫切禱告,同工們也紛紛趕來同心呼求。
就在眾人切切呼求之際,奇蹟發生了——孩子竟開始恢復呼吸!哈利路亞!正如經上所說:「堅心倚賴你的,你必保守他十分平安,因為他倚靠你。」(以賽亞書二十六章3節)又說:「應當一無掛慮,只要凡事藉著禱告、祈求和感謝,將你們所要的告訴神;神所賜、出人意外的平安,必在基督耶穌裡保守你們的心懷意念。」(腓立比書四章6至7節)
隨後我們將孩子送醫,並致電雲先知。先知回應簡潔而堅定:「放心,孩子沒事。」當日下午,我們帶著孩子前往先知家中留宿,翌日孩子完全恢復,如同新生。
惟有順服,方得真救恩
回顧整個過程,我深知,神早已在外子反對曠野事工之時,就開始動工。人若憑己意論斷聖靈的作為,即便外在看似有善行,也難以進入真實的屬靈生命。這一切經歷,使我們明白:信仰不在於人的判斷,乃在於對神的順服。
人不能以有限的理性評斷聖靈的運行;惟有降服,才能經歷生命的更新與救恩的真實。正如經上所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我們又藉著祂,因信得進入現在所站的這恩典中,並且歡歡喜喜盼望神的榮耀。」(羅馬書五章1至2節)
這見證清楚顯明一件事:在人看為不可能之處,正是神彰顯大能之時。求告主名,並非形式,而是全然交託的實際;而凡真心求告的,必要得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