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米恩,鬥米仇
◆總務 陳永雄
常言道:「升米恩,鬥米仇」當人快被餓死的時候,你給他一升米,他會把你當作恩人;但如果給他一斗米,他可能會想,既然你出得起一斗米,就能給我更多,你竟然不給我,你就成了壞人了。
我們的生活圈中,偶有幫人清償債務問題發生,日子久了,清償責任就隨波逐流,當事人藉口暫無力償還、家累等等卸責理由,為己辯護以掩蓋真象。箴言第二十二章26節昭昭明示:「 不要與人擊掌,不要為欠債的作保。 不要替別人擊掌擔保,也不可為欠債的作保證人。」
日久見人心,即便是自己的親友,也會因你的 一時的熱心為你自己的法律行為或責任買單。
好比別人在危難的時候你給他很小的幫助,他會感激你。 可如果給人的幫助太多,讓其形成了依賴,一旦停止幫助,反而會讓人忌恨,這情何以堪!
作保人存簿遭扣押
113年4月12日新竹地方法院寄來了一張執行令,內容大意是:「債務人之保人其郵局帳戶依法予以扣押。」唯一的財產都被扣押了!心想完了!本月要繳車貸1萬餘元,又要繳汽車牌照稅約7仟元,還有其他生活支出怎麼辦?!
翌日打電話給新竹地方法院武股,接電話的是一名女性,說話輕柔答辯條理清晰。問明我的現狀後,她立即協助我協調的方案,約莫幾天後,雖也解開了當月的老年年金的,餘款仍舊扣押著,不斷為此事件禱告後,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又寄來通知書,通知本人於113年5月31日到案說明,我再次打電話給武股經辦人,還是那位女性接話,她說:「記得,當日要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民事執行處武股報到,把你的困難說出來。」
至此,沉重的心情就放鬆了許多。
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
歌林多前書第十章13節:「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
我們可能會使用常規智慧,而不是聖經,最終會說出一些像這樣的話:「不要擔心,如果神認爲你不能承受這樣的事,這事就不會發生在你的生命當中。」受苦的人可能會反對這說法,搖頭舉手。但你強調說,「我是說真的,看,聖經應許說,神絕不會在你生活中給你超過你所能受的。」就是這樣,常規智慧裝扮成聖經真理,你所做的承諾是聖經從來沒有應許過的。
試探對試煉
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十章寫道:「你們所遇見的試探,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神是信實的,必不叫你們受試探過於所能受的;在受試探的時候,總要給你們開一條出路,叫你們能忍受得住。」他討論的問題很具體:他寫信給他們講「試探」的事,試探這種網羅竭力要把我們拉入罪中。神使用捕食動物的比喻警告該隱,「罪就伏在門前,它必戀慕你,你卻要制伏它。」(創四:7)。罪追著我們不放,但神是信實的。罪想要勝過我們,但有一條憐憫的出路。罪擺出誘餌,但感謝神,對相信的人而言,罪並不是不可抗拒。
如果人要把保羅關於試探的話應用在一般的受苦上,你就會看到,「神給你的絕不會超過你能承受的」這句話是從哪裡來的。我不懷疑那些使用這說法的人是真誠,有美好的願望。但真誠是不夠的,就連約伯的朋友也是真誠。
然後他給我們一個洞察他絕望的至關重要看見。神爲什麼給他和他的同工過於他們所能承受的?「叫我們不靠自己,只靠叫死人復活的神。」(林後一:9)神要給你超過你能承受的,好讓祂的大能可以彰顯在你的生命中。確實,有更大的榮耀仍待臨到:「我們這至暫至輕的苦楚,要爲我們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林後四:17)
你可能不會認爲壓倒性的苦難是「至暫至輕」,但請從由現在開始1萬億年後的角度來思想你的試煉。在受苦時,有時最難抓住不放的,就是對永遠的看見。保羅並沒有努力要把
你的苦難變得最小,他是在努力把你對將來的
看見變得最大。
受苦不會擁有最後的發言權。在今生,神給你的,要超過你所能承受的;但那將要來到的極重無比的榮耀,要比你能想像的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