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雖行在患難中
你的右手也必救我
◆全江龍
112年2月,左眼忽然覺得莫名的癢又疼痛,沒多久從眼部及臉至頭部開始起泡疹,經南投署立醫院(醫師)診斷,才知道是得了帶狀皰疹,住院治療約1個月後還是經常回診看病,前前後後左眼直到今天還是會有不舒服,影響到左眼視力,所以視力漸退,模糊看不清楚!
去年五月間突發心臟功能衰竭,急送台中榮總裝心臟節率器以幫助心臟活動
。出院後為了協助太太採收龍鬚菜,在裝箱後運送到集貨場,下午四點收貨發車,三點四十分在信義鄉人和部落的轉彎處與一輛八百佰小貨車發生對撞,人員沒有受傷,我因急於送菜就和對方說清楚請警察處理,我先把菜送到集貨場再回來,回來時警員已經在處理了。筆錄做好後雙方言明各自送到修配廠修理,我就請修配廠用汽車保險理賠,沒料到對方沒有汽車保險,我的汽保理賠對方,我自己的車我自己要負責修理費。
我在送車到修配廠的途中在一處設有閃光黃燈號誌左轉後,右眼餘光似乎發現有車輛閃大燈,情急之下我急煞車讓他通過,因為急煞使安全帶收縮擠壓到傷口(裝竭率器處),痛的我趴在方向盤上,但我沒有忘記了習慣動作退擋拉手煞車,等我看到有轎車駛過,我才坐起身來把車往前開,開到修配廠修理。
過了三四天,一通電話打來,稱竹山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的警員,他說:「有一位鄉民告你肇逃傷害!」
我說:「我在何處肇逃傷害,我沒有發生車禍,那來的肇逃傷害呢?!」我似乎被問到懵了。
警員說:「你來了就知道了!」。
交通事故處理小組的警員從錄影帶看,那名年輕人是從我的車頭前以非常快車速經過後自摔,由於胸口的傷痛得我無法行動,加上血壓飆升、耳鳴,沒有聽到車外的聲音。所以也不知道有機車摔倒,我是看到有一輛轎車要通過,才坐起身把我的車開走送到修配廠修理。
上星期(114年三月初)到南投(南偵查庭)接受調查說明,沒想到檢察官說:「對方死了!」聽到這消息我非常震驚!感嘆人生百感交集。
詩篇第一百三十八篇7節說:「我雖行在患難中,你必將我救活,我的仇敵發怒,你必伸手抵擋他們,你的右手也必救我。」
記得去年(113年)8月份還跟對方在竹山調解委員會所調解,只是對方都不給我機會說明,他就是一副認定我有錯!只想說,那一切就看上帝為我定奪了!
經上說:「耶和華必成全關乎我的事,耶和華阿,你的慈愛永遠長存,求你不要離棄你手所造的。」(詩篇:138:8)





